第三部分:1、通風
1.通風系統;2.局部通風;3.通風設施;4.瓦斯管理;5.突出防治;6.瓦斯抽采;7.安全監控;8.防滅火;9.粉塵防治;10.爆破管理與基礎工作 舊版共計10項工作要求,新版只規定了4項,其中1、2、3、項合并為新版通風項:5、6、8、9、納入了第二部分重大災害治理中。更加明確了火災、粉塵、煤與瓦斯突出等作為災害治理在煤礦重點管控及工作方向。
第三部分:1、通風
1.通風系統;2.局部通風;3.通風設施;4.瓦斯管理;5.突出防治;6.瓦斯抽采;7.安全監控;8.防滅火;9.粉塵防治;10.爆破管理與基礎工作 舊版共計10項工作要求,新版只規定了4項,其中1、2、3、項合并為新版通風項:5、6、8、9、納入了第二部分重大災害治理中。更加明確了火災、粉塵、煤與瓦斯突出等作為災害治理在煤礦重點管控及工作方向。